深圳市加大仿制药推广力度 北京医学教授表示可以放心用
2019年4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宣贯会”,向在职医生宣讲仿制药和原研药的区别。
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4+7”集采中标仿制药品种的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胡欣教授对仿制药的详情进行讲解
本次宣贯会的主讲人是来自北京医院医学部的胡欣教授。据他讲解,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国产药品。
会议主要强调了这几点:
一、国家坚持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是国产药品质量质变的需要。
胡欣教授在宣贯会上表示,目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有128个品种,这些产品的质量与疗效与原研药没有明显差别,请大家不要有顾虑,放心使用。
二、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工作是党和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大举措。
作为药品监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4+7”集采中标品种的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具体措施主要有三项,即“3+5+3”。
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上报对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科学监管的重要举措。
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不了解?请往下看
2016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2018年11月15日,上海市阳光采购网公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明确国家启动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针对25个药品进行带量采购,其中包括22种仿制药、3种原研药。
为什么要开展一致性评价呢?
这样,仿制药品既可以在临床上与原研药可以相互替代,又有利于节约社会的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