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通用名称?商标通用名称的判定方法及认定标准
什么是商标通用名称?
通用名称是指产品或服务被普遍使用的名称、简称、缩写、俗称等,是为公众或某一行业所共用,反映一类产品品(服务)与另一类产品(服务)之间根本区别的规范化称谓。因具有普遍性、缺乏显著性,所以不能起到识别特定产品或者服务来源或提供者的功能。
商标通用名称的判定方法
地域判定法
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公众的常识为判断标准。根据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因素,在某个特定地域内形成的产品的通用称谓,也可以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时间判定法
如果商标在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成为通用名称,则该商标属于通用名称。
通用名称的认定标准
1、判断是否属于法定的商品通用名称;
2、判断是否属于约定的通用名称,在约定名称的判断上,一般以全国范围为标准,对于具有地域性特点的产品,以特定区域为标准;
3、通用标志与其指代的产品或服务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4、消费者无法通过该标志识别到某一个特定的产品或服务;
5、在认定时消费者的普遍认知比辞书、工具书等公开出版物更重要;
6、通用名称的认定地域不必及于全国,但也不可范围过小;
7、如果某一产品商标的使用者具有唯一性,则不构成通用名称;
8、通用名称的认定要考虑具体的时间节点。
如何避免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1、选用显著性强的标记注册商标;
2、权利人要合法合理使用商标,加强对商标的管理;
3、关注行业内市场动态,加强警惕;
4、加强商标的品牌化概念、设立完整商标发展战略。以主商标为中心设立系列商标,产品多元化发展,防患于未然;
5、注意宣传用语,时刻保持商标属性;
6、使用商标时,增加描述词汇;
7、注册防御商标,降低风险;
8、关注行业内市场动态,加强警惕;
9、权利人要合法合理使用商标,加强对商标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