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被罚97万?是否惩罚太轻才导致明星税务问题一直存在?
从某冰某爽,某梨到某娅,再到某伦,娱乐圈又出现偷漏税事件了!这次涉及的明星就是这两年刚刚走红的袁冰妍。
据媒体报道,袁冰妍的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于6月13日因偷漏税被罚97万。就在被罚后不久,7月3日袁冰妍退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位,大股东也从袁冰妍变成顾伟,这波全身而退,让袁冰妍瞬间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要知道,袁冰妍退出的这个公司,此前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股100%
此次偷漏税事件具体事由为:2019-2021年期间,该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本人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共计815万元。上述支出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作为扣缴义务人,重庆丽妍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3万元,但该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相关部门对重庆丽妍上述行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60%的罚款,即97.8万元。
这意味着什么呢?就是说这波偷税漏税本质上并不是公司的行为,而是袁冰妍个人的行为,因为袁冰妍关联的公司支出给的是大股东,而袁冰妍就是大股东本人。缴税应该是她的个人所得税,而公司承担代扣代缴的义务,但实际上袁冰妍自己并没有缴税,导致公司被罚。所以根本上来说,就是她自己偷税漏税了。
按照比例袁冰妍该交税费163万元,这笔钱对于娱乐圈的明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其本人偷税漏税后,还退出了公司,把烂摊子留给了别人,这波操作简直不要太魔幻。
另外,该公司是2019年成立,而2018年娱乐圈就在经历税务大地震了,不知道为啥还敢顶风作案?
面对袁冰妍偷税漏税还退出公司的行为,网友呼吁应该一视同仁,对袁冰妍也不能宽容,而且被查了就退出公司撇清关系,以此来避嫌,做法过于难看。值得注意的是,袁冰妍此时正在《狐妖小红娘》剧组拍戏,而这波偷税漏税风波曝光后,剧组目前并没有反应,按照以往偷税漏税的明星的处理结果,剧组应该会根据这件事做出处理。另外,这部戏才刚开拍,如果要换角也还是来得及的,如果不换也是等于有风险,之后能不能播出也是一大问题。此外,迪奥品牌在风波出来的几分钟后,还宣传品牌挚友袁冰妍,但偷税漏税事件发酵后,十几分钟内迪奥又删掉了这条动态,搜袁冰妍相关,只剩下3月发的一条微博了。按照这个趋势,剩下的代言方也应该会观望避险。
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百姓,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偷税漏税近些年在娱乐圈屡见不鲜,而那些偷税漏税的明星最终也都凉凉,一个个的例子都还在,怎么还有明星敢知法犯法?
那些流量明星,动不动就是天价片酬,偷税漏税都能上亿,这是为什么?
冯远征曾说:在整顿天价片酬的同时,更应该整顿背后资本对整个行业的影响。
资本到底是怎么作妖的?今天我们揭秘娱乐圈的资本黑幕。
“阴阳合同”怎么来的?
首先我们来说说去年在娱乐新闻里反复出现的“阴阳合同”,什么是阴阳合同?就是阳面,放在明面上的有一份合同,而阴面,私底下还有一份合同。
为什么要这么操作?因为国家划了两条红线:2018年广电总局发布,之后又一再重申:
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 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
资本的贪婪比你我想象的要可怕得多!
2021年,娱乐圈顶流明星偷税漏税事件不断被曝光的时候,新华社出手,解密了明星天价片酬四大洗钱招数:1、“明星证券化”;2、标的公司“空壳”化;3、保底发行、票房造假哄抬股价;4自买自卖、减持质押疯狂套现。
这就是娱乐圈彻底跟资本圈结合了!手法太复杂了。
简单说点我们老百姓能懂的,许多明星纷纷购买股票,投资当老板,或者成立一个其实什么也没有的“空壳”公司,上市公司把他们并购了,强强联手。
对于老百姓而言,我不认识什么影视公司,但我知道明星啊,这个股票肯定会涨,买!股价开始上涨!
再来,明星拍片,人气那么旺,票房那么高,肯定赚钱啊,买!股价又一轮上涨!
韭菜们疯狂入局,公司的股东和明星们高位套现,这个比演电影电视剧,拍个广告做个代言什么的,来钱快多了!
对于资本,马克思说过: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毫不畏惧。娱乐圈暴利,逐利又是资本的天性,艺人失德加上资本逐利,演绎出了活生生娱乐圈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