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被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快过年了,大家都是打工人,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如果遭遇老板拖欠工资,我们应当忍气吞声?还是理性维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发放,因此当用人单位超过30天还未结算工资的,即为无故拖欠工资。
那么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一句话来说,就是拖欠工资需要承担 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首先民事责任好理解,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拖欠工资也是一样,第一要务就是赶紧发工资呀。如果还不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就可能要受到行政处罚了。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单位逾期支付的,除了应付的金额外,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情节更严重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提醒,这里所说的“劳动报酬”不仅仅指工资,还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知道了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那么如果我们被拖欠了工资有几种解决途径呢?
首先是协商:被拖欠工资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哦;
第三是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是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服从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际上被拖欠工资最多的可能是农民工朋友了,那么法律上对于农民工工资有没有什么特殊保护措施呢?
答案是肯定的,国务院在2019年12月30日公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在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从建设单位资金保障、工程款支付担保、设立专款专用账户、总包分包责任划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安排以保护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支付。
根据该条例规定:1.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
2.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且人工费用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且专款专用;
5.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
6.不论是分包单位还是转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7.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不得因发生争议而不拨付人工费用或不代发工资;
8.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9.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10.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总之就是一句话,专款专用,优先受偿。农民工的债权即便是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下都是优先债权,应当优先偿还的。
最后想说的是,打工不易,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及保存,方便日后举证。我是你们身边的小龙律师,如果你觉得本次分享有用的话,记得点赞+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