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是怎么构成的?
在2019年机构改革以前,乡镇的基层构成是大家熟悉的“七站八所”,所谓“七站八所”,是指县、市、区及上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这里的“七”和“八”都是概指,并非确数。这样的机构,通常在20个以上,有的高达30多个。 从历史上看,“七站八所”的设立及“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是对乡村社会事务实行专业化、计划化和集权化管理的产物。“七站八所”的存在及“条块结合”的体制在实践中带来的危害,是持久的“ 条块分割”的矛盾,也是造成乡村“食之者众”的重要根源。众多的“条条”不仅使乡镇政府不堪重负,最终也使农民群众不堪重负。改革“七站八所”,是大势所趋。现在改革仍然进行当中,后续有什么变化,我们再详细介绍。
改革之前主要构成:
一是乡镇直属事业站(所):包括房管所、 农机站、农技站、 水利站、城建站、计生站、文化站、广播站、经管站、客运站等;
二是 县直部门与乡镇双层管理的站(所),包括司法所、土管所、财政所、派出所、林业站、食管所、水管所、粮管所、法庭、卫生院等;
三是“条条管理”的机构:包括国税分局(所)、邮政(电信)所、供电所、工商所、信用社等。
改革之后主要构成:
现有6个内设机构:也就是所谓的六个政府下设的办公室,
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督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统战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站、多村振兴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组)
现设5个事业单位:也就是所谓的五个政府二级事业单位(事业中心)
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设机构)退役军人服务站。
这一期主要先简单的介绍一下乡镇的基本情况,乡镇虽然是我们国家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了,但是俗话讲:“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从改革前的“七站八所”到现在的“五办六中心”都可以看出来,体制完备,职责清晰;下一期会详细介绍我们大多数人生活中的乡镇具体有哪些职责,以及这些改革后的机构具体分工详细又有哪些? 另外,请路过的读者批评指正!多多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