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潘桥粮库大米加工厂八年经营权
挂牌价格 | 1,749,073.00 元(首年) |
---|---|
出租面积 |
潘桥粮库大米加工厂厂房 1幢(一至五层)建筑面积 5490.71㎡、3号平房仓成品库 (2个廒间)建筑面积2097.92㎡、日处理稻谷 300 吨大米加工生产线 1 套、潘桥库综合楼一楼6间配套办公用房面积15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6-08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6-29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焦下村潘桥粮库内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7-85502167 |
- 出租方承诺
- 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方简况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74号。 2、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让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标的经营权,除日处理稻谷 300 吨大米加工生产线 1 套外不包括标的内其他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经营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让方为准。 6、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8年,自设备完工验收且《经营权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7、拍卖方式:以不低于起拍底价,采用增价式公开拍卖,价格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进玉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6619169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749,073.00 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1749073元/首年,租期八年,经营权使用费前五年不变,后三年使用费在第五年的基础上递增1.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出租用途 竞得人要按照出让方的规划布局和功能布局进行生产经营,场内仅限开展与大米加工厂相符的经营业态,无条件接受政府粮食应急调控管理并确保大米加工厂日处理稻谷能力达到300吨以上,确保并及时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应急加工任务。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经营权成交价的20%(取整数)。 2、经营权使用费支付方式:每季度一付,实行先缴费后使用的方法,第一次经营权使用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之后于每季度节点日之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竞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竞得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得人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竞得人承诺独立承担,出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具体以经营权使用合同约定为准。 5、竞得人可共享(首先要确保满足潘桥粮库自身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出让方潘桥库区内已有的地磅、化验室、会议室等设备设施,但所需配套人员、化验耗材、记录数据信息等相关软硬件设施需竞得人自行负责。 6、出让方为竞得人提供潘桥库区1-3个平房仓厫间、1-3个浅圆仓,作为竞得人大米加工厂周转配套仓容,但竞得人需支付不低于储备粮保管补贴标准的仓容使用费 (具体约定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竞得人要按照出让方的规划布局和功能布局进行生产经营,场内仅限开展与大米加工厂相符的经营业态,无条件接受政府粮食应急调控管理并确保大米加工厂日处理稻谷能力达到300吨以上,确保并及时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应急加工任务。 8、竞得人在日常工作中,要服从出让方的统筹管理,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卫生环保、规范化管理、星级粮库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9、竞得人应负责房产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状态,并承担维保及日常消耗品费用。 10、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抵押出让方厂房和设备,不得擅自改造原有的设施设备。如确需改造或在现有设备设施基础上新建项目,改造方案需征得出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不得对周边环境、设施造成影响。 11、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竞得人应无条件将经营的房地产、设备(包括竞得人自行改造或添附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基础设施无偿归出让方所有,竞得人不得拆除)完好返还出让方,如造成出让方房地产、设备损坏,应该全额赔偿。 12、竞得人不得在生产区居住人员。 13、温州市以外企业如果竞拍成功,须在温州本地成立法人实体,承接竞拍内容。
租期 8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粮食经营业态相关的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竞买者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若竞买意向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若竞买意向人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东之一作自然人担保;若竞买单位属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在竞买前和协议签订时应增加相应条款予以明确。竞买意向人及履约担保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竞买意向人或履约担保人参加经营权竞拍活动或承担履约担保责任。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6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则该意向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让方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4、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下午5时止。 5、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6、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7、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96799、18058888213。 8、出让方咨询电话:0577-86619169。 9、拍卖会时间、地点:2022年6月30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7-85502167 传真 邮箱 3391119455@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拍卖行 联系地址 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896799 手机 --
-
平阳鳌旗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
802.487344(万元)
-
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享有的100%债权
36437.413141(万元)
-
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2.970000(万元)
-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增资价格不低于15.456125元每壹美元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3270.6462万美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551.5165万元人民币。
-
衢州市智慧置业有限公司一批风机、排烟风机等机器设备转让
14.64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