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保税港区东区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10月9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320959(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金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至长江,南至北海路,东至长江北路,北至东华路,规划面积约100.75公顷。
二、功能定位
以张家港保税港区为依托,打造保税物流产业园。
三、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和部分商务用地。
四、道路交通规划
遵循总体规划确定的方向和定位要求,规划形成“外部道路与内部道路结合”的路网格局,“外部道路”即长江北路、东华路、北海路以及深圳路,“内部道路”即青海路、大连路、宁波路、厦门路以及香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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