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苏州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
二、办理条件
请参照《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附件1)。
三、办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IT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原件。
3.面试答辩表。
4.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5. 1寸证件照片。
6.学历、学位证书彩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彩印件及聘书复印件。
8.现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或呈报表、初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复印件,或加盖颁证部门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9.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人员无须提供)。
10.继续教育证书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证明。
11.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参保证明(社保中心网站打印)。
12.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3.单位推荐意见。
14.专业技术总结。
15.工作业绩、完成项目复印件。
16.论文及证明。
17.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2份)(详见附件2)。
五、办理程序
六、办结时限
根据苏州办结时限而定。
七、办理科室、中心(窗口)
张家港市职称办(张家港市人社局专技科)。
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608室。
附件:
1.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2.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
张家港市职称办(张家港市人社局专技科)
附件: 附件2.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附件1.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