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 T7005-2012)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说明:对于部分不影响技术要求的文字或编辑性修订(如将“维修”修改为“修理”,“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等),对照表中未予一一列入】
1. 正文
5.附件B和附件C
按照修改后的正文和附件A做对应修改。
质检总局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2号修改单等6个 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见附件)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进行讨论,并于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部。
联 系 人:戚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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