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21年春季积分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明起可申领
i东莞 2021-03-16 17:52:22

广大学生家长注意了。2021年春季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简称“学位补贴”)于2021年3月17日正式开始申领。

市教育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记得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申领民办学位补贴。不过,今年领取人员的资格以及领取方式有所调整,家长们要看清。

三种情况不纳入补贴范围

今年申请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的适用对象为已成功领取了2020年秋季学位补贴,且继续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注意,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纳入本学期学位补贴适用对象范围。包括:获得学位补贴资格,本学期已不在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获得学位补贴资格,但已经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学生;被取消学位补贴资格的学生。

同时,南城、万江、沙田镇补录批次的学生不纳入本次网上民办学位补贴申领范围,不实行网上申领。具体由当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7天内可申领,逾期系统关闭

此次申领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9:30-3月23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领网址将于2021年3月17日9:30上线。

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电脑版:https://jfrx.dgjy.net;手机微信版: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点击“招生入学”—“学位补贴”栏目。再按照相关申领流程进行操作。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本学期学位补贴领取资格,但户籍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迁入东莞市的学生,可领取完本学期(2021年春季)的学位补贴;从下一学年开始,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不再享受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该部分学生可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统筹学位安排。

▲资料图

【话你知】

获补贴资格后入户东莞的人群将分类处理

上周,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5月18日止。

在通知中,对获得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简称“学位补贴”)资格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东莞后学位补贴领取问题进行了分类说明。即将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要看清楚。

一、新获得学位补贴资格

户籍在积分制入学报名截止日期后至新学年秋季学位补贴申领日期开始前迁入东莞,并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从新学年开始,可领取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学位补贴,从下一学年9月1日起,不再享受学位补贴。

二、顺延领取学位补贴

(一)领取完本学年秋季学位补贴。户籍在秋季学位补贴申领日期开始后至同学年春季学位补贴申领日期前户籍迁入东莞,并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领取完本学年春季学期学位补贴;从下一学年9月1日起,不再享受学位补贴。

(二)领取完上学期春季学位补贴。1.户籍在本学年9月1日及以后迁入东莞,并在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继续领取完本学年秋季和春季两学期学位补贴;从下一学年9月1日起,不再享受学位补贴。2.户籍在本学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迁入东莞的适龄儿童少年,从本学年9月1日起,不再享受学位补贴。

三、按规办理转学手续

以上情形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中途转学到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外民办学校,或转出外市学校就读,应按规定办理好转学手续。转学学期开学一个月后,自动撤销其学位补贴资格,不再享受学位补贴。

文字:李春燕

摄影:陈栋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