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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包头人速戳...
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早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印发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今天
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发布重要通知
一起来跟小编看一下
市本级各企业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19号)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我中心已于6月24日起,分批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企业办理退费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针对已划型且账户信息正确的参保单位,我中心将2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新核定缴费计划比对后,已退还差额部分。请尽快核实到账情况,如有疑议,及时联系养老保险中心财务科。
二、已划型单位中,有203户参保单位(名单附后)因账户、开户行信息不符等原因无法拨付退费。为了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请未收到退款的参保单位,携带2月份缴费税票、开户许可证、变更通知书(变更过信息的单位提供)尽快到养老保险中心财务科核对相关信息。
三、尚未划型的市本级参保单位,请尽快与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联系,核对参保信息,确定单位类型,以便办理退费业务。
联系人:张宇超
联系电话:6169625
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
2020年7月8日
2月退费不成功单位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
上述单位请尽快到养老保险中心财务科
核对相关信息哦~
来源: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
原标题:《退费!包头人速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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