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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在各乡镇、学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宣讲
近日,会昌法院的法官们前往中村乡、洞头乡、会昌中等专业学校等地,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大讲堂活动。
洞头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大讲堂11月13日,在中村乡和洞头乡,宣讲法官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案例的形式向乡村干部们阐释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集团犯罪的本质和危害。
中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大讲堂法官们还以站塘乡罗接涉黑案、中村乡吴吉从涉恶案为例,从犯罪成因到法律适用,逐一剖析其触犯的法律法规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给在场的乡村干部和群众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乡村干部们正在认真听讲11月14日,宣讲法官们马不停蹄地来到会昌中等专业学校中,“以案释法”为在校师生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法官在学校中宣讲讲堂上,法官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实际,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给在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期间,法官们为大家普及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八类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 “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 “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4.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沙霸”、 “水泥霸”类黑恶势力;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 “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 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 “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骚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13.操纵、运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目前,诉至会昌法院的黑、恶性质犯罪案件11件67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31人,涉恶案件7件36人;“保护伞”案件3件5人。已审结10件涉黑涉恶案件,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会昌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涉黑涉恶和涉“保护伞”案件,有力纵深推进了会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今年上半年,会昌法院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18名、全市第3名。我们深知黑恶势力是国家和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一日不除,人民群众的心中将无法安宁。为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发力,扫除黑恶势力,切实增强会昌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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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昌法院在各乡镇、学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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