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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最高刑期20年!祥云“首例”涉黑案件...
本文原标题:《【扫黑除恶】最高刑期20年!祥云“首例”涉黑案件一审今日公开宣判!》
4月4日(今天)上午9:00,祥云法院对祥云“首例”涉黑案件一审作出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40人到场监督,部分被告人家属及受邀的村组干部到场旁听。宣判过程严肃、规范、有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首犯袁飞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并处罚金6万元!
审判长下令,法警为被告人解除械具【法院审理查明】
自2016年10月起,被告人袁飞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以团伙形式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4、5月间,袁飞在团伙成员的建议下,将其团伙命名为“下川帮”,其将自己在“快手”APP上的昵称修改为“下川帮创始人老土”,其余团伙成员陆续将昵称修改为“下川帮某某”。随后,团伙成员经常在“快手”上发布打架斗殴、手执钢管长刀等带有炫耀暴力和组织势力内容的视频及图片,吸引了大量关注。同时,袁飞建立微信群用于发布命令,指挥、管理和控制团伙成员。该团伙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组织结构、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袁飞为首,由其组织、策划、指挥和管理组织的全部活动,被告人李啟红等12人为积极参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夏某杰、夏某贤、张某某(该三人系未成年人,另案判处)为一般参加成员。袁飞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从命令,不许吸毒、不许在组织开设的卖淫窝点和赌场内赌博、嫖娼,并不定期进行尿检。为给组织提供经济支撑,袁飞出资开展了多种合法及非法经营行为并安排成员负责具体事宜;其中,夏永飞、夏某贤、张某某等人负责组织卖淫,袁凯、夏永飞、周鹏、张俊、李映、刘洪、张超超、夏某杰、夏某贤等人负责开设赌场,李啟红、张敏、袁凯、张晶磊等人负责下庄客运站经营秩序,刘洪、周鹏负责经营送水站,李映、张俊、张超超、夏某杰等人负责经营即将开张的烧烤店,张晶磊、刘洪等人负责收购秋豌豆。各成员之间工作相互穿插,相互配合。各被告人根据袁飞的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直接对袁飞负责并按时报告盈利情况,获利也由袁飞统一支配管理。近两年来,袁飞准备了大量的钢管、匕首、跳刀、钢筋、长刀等工具,多次聚众为组织成员解决纠纷。袁飞还带领组织成员在下庄镇一带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利用帮派势力有偿插手民间纠纷,强行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控制下庄镇、云南驿镇的秋豌豆收购市场。在案证据可证实,袁飞等人仅通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方式攫取的可计算的非法利益达22万元以上。袁飞获取的非法利益除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日常违法犯罪活动外还用于组织成员聚餐、聚会、过生日和发放工资等开支。除此之外,袁飞及其团伙成员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人受伤、多辆车辆损毁,经济损失36000余元的严重后果。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袁飞带领下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在祥云县下庄镇一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全场起立,审判长宣判【依法判处情况】
祥云法院根据本案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
被告人袁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并处罚金6万元。
被告人李啟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犯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被告人夏永飞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0.9万元。
被告人严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0.5万元。
被告人张晶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犯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0.7万元。
被告人刘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0.9万元。
被告人李映、周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0.7万元。
被告人张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0.7万元。
被告人张超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0.7万元。
被告人张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0.5万元。
被告人袁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0.7万元。
宣判现场同日,祥云法院对从上述袁飞、李啟红等12人涉黑案中分离出来的夏某贤、夏某杰、张某某(均系未成年被告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协助组织卖淫、开设赌场一案进行宣判,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文案、编辑 张凤莹
摄影 张敏、张凤莹
图文审核 庞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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