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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出击!虹口法院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原创 虹口法院 上海虹口法院
为增强执行效果,最大效率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于5月20日继续开展“虹·亮剑”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虹·亮剑”行动开始于今年4月,主要针对执行过程中采取“拖、赖、辩、逃”行为的被执行人。
50天的集中执行,上海虹口法院共开展双休日集中执行行动2次、工作日强制腾退集中执行行动1次,邀请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1名予以监督、见证。
集中执行期间,完成司法拘留18人次、罚款4.28万元,扣押车辆1部,强制腾退房屋9间,执行到位金额4.52亿元。
5月20日集中执行实况
集结出发
上午8:40,上海虹口法院院内23名执行人员,9名司法警察、7辆警车集结完毕。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洋“出发”号令的响起,全体执行干警兵分7路,按照预定路线奔赴各执行现场。
集结现场
坐镇指挥
汪洋副院长、执行局负责人毛伟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连线,指导现场执行。
购买低价查封车,结果被法院扣押……
出发后,执行法官石录贇带领一队人马奔赴浦东东川公路。途中,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石法官,我们发现被执行人苏某的奔驰车了,就在祝桥镇龙大花市,快来。”接到电话,石录贇立即嘱咐法警,改变方向,赶往祝桥镇。
被执行人苏某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借款30万元,并以奔驰轿车一辆做抵押。到期后,苏某仅归还部分借款,剩余24万元一直没有归还,案件经诉讼,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在龙大花市,石录贇找到车辆的实际使用人王某,询问车辆具体情况。王某称自己经营花圃,为来去方便,两年前老公购买了这部奔驰车,自己并不认识车主。车辆目前为其所有,但一直没有过户。
“车辆不能过户是因为被法院查封了,你应该清楚车辆的来源是存在问题的。”石录贇指出。
王某无奈承认,表示车子确实是以比较低的价格购进,因为怕被查,平时开车也都非常小心。
经法官释明,王某同意将车辆交由法院扣押,并配合取走全部个人物品。
申请执行人与法官通力配合,成功执行到位5万元
“法官,张老板刚刚开车出小区了。”
“人没看住吗?我们已经赶到小区门口。”
“法官,我一看他要走,就坐到他车上不下来了,这会他带着我开出小区没多远。”
“你注意安全,我这就联系,让他把车开回小区再谈。”
早上八点半,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急报,徐悦等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执行现场。结果发生上述情形,差点与被执行人张某“失之交臂”,好在申请执行人杨某及时拖住了张某,执行干警顺利将张某带回法院。
这是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张某经营的一家建筑施工公司与杨某有着多年轮胎买卖业务往来,公司拖欠杨某49万元轮胎货款未予支付。张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杨某签订承诺书,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但在归还小部分欠款之后,便再也不还。杨某催讨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张某归还3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调查,张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徐悦数次联系敦促执行,但张某嘴上敷衍说会履行,却一再拖延,还玩起了躲猫猫。
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发现张某开的车曾出现在某小区。在与徐悦沟通后,杨某决定重点关注该小区,因为他判断张某很可能就住在这里,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有了这次的执行行动。
当天,张某被带到法院进行执行谈话。经查,张某驾驶的车辆为租赁车辆。双方当事人经协商,重新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5万元,并承诺其余款项分期履行。考虑到张某多次拖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
拿影响孩子学习当借口,三番两次拖延,罚!
“法官,我愿意履行外墙恢复义务。但考虑到做工程会影响孩子学习,再等一等好吗?到暑假,我肯定履行。”执行谈话室里传来被执行人赵某听上去非常诚恳的请求。
然而,这已经不是赵某第一次拿影响孩子学习当借口,当执行人员程火刚告知赵某,一拖再拖,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赵某态度一变,强硬起来“我现在无法恢复,我只能答应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恢复。”
赵某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吴某为上下楼邻居关系。2006年,为解决居住困难问题,经与吴某协商同意,赵某在一楼天井搭建房间,并拆除相应墙体,向外延伸104厘米。2021年,赵某重新装修天井,吴某提出异议,赵某被当地物业公司责令整改,未果后,吴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赵某拆除天井内的搭建,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赵某进行了小部分恢复工作,但对于重要部位的恢复,则采用“拖”字诀。赵某一开始曾承诺限期履行,到期后又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
这一次被传唤到法院,赵某还期望通过借口达到拖延执行目的。对此,程火刚进行了严厉批评,告知如拒不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此时,赵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在与家属电话沟通后,承诺将立即履行恢复义务,并于本月底前完工。
鉴于赵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上海虹口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1000元的强制措施。赵某表示认罚,并主动交纳3万元作为履行保证金。
对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月20日,现场执行结束,上海虹口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毛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话执行,让我们看看他们说了什么:
毛伟:
这次集中执行,有幸请到3位代表与委员监督、见证执行过程, 感谢代表、委员的参与。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中的最后一环,也有人称之为“最后一公里”。对于拒不执行、拖延执行、逃避执行、隐瞒财产的被执行人,这“最后一公里”绝对不能坐等其自动履行,而是脑筋要动起来,人要跑起来、车要开起来,数字执行、智慧执行要用起来,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和执行强制措施。今天的集中执行是针对“拖、赖、辩、逃”行为开展的八小时之外的执行攻坚,从结果看,已取得预期效果。今后,我们将常态化开展“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执行攻坚活动,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真真切切将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届时欢迎你们再来监督和见证。
虹口区人大代表许海南:
第一次跟着法官参加执行,切实感受到了“执行难”,也感受到了执行法官的辛苦与不易。今天执行法官上门是为了找寻被执行人,但在门没能敲开的情况下,邻居、房东、甚至居委居然都不愿配合调查和询问,这是我没能想到的。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但这“最后一公里”光靠法院一家努力是不够的,建议各方加强联动,让“找人、找物”形成社会合力。
虹口区政协委员孙欢成:
今天也是我第一次参与执行工作,跟随执行法官扣押车辆,整个过程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这次扣车成果是通过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取得的。对于“八小时”外的工作,他们没有怨言,只有“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决心和毅力,这让我感动同时更深受鼓舞。希望社会各界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协力破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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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不分时间,执行不惧远方。上海虹口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一如既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文丨执行局 刘萍、政治部 姜叶萌
摄影丨政治部 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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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亮剑出击!虹口法院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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