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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绥化中院深入青冈法院督导调研破产审判工作
— 绥化中院深入青冈法院—
督导调研
破产审判工作
青冈县人民法院
4月19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金中、民二庭副庭长卢轶楠一行3人到青冈法院督导调研破产审判工作并进行座谈。
青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长久、党组成员及负责破产审判工作的干警代表陪同并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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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会上,徐立新传达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办理破产工作专班的行动实施方案,听取了青冈法院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与会人员对破产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围绕如何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加强府院联动协调、如何开展公益强制清算工作等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解决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
徐立新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破产案件的办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徐立新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职责意识和大局意识,将破产审判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和要求高标准落地落实,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推进案件办理,对涉及破产清算的企业要迅速解决。
二是精准调度管理,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紧盯破产审判短板弱项,通过审委会等集中研讨,逐项研究制定措施,强化破产案件的审限管理和流程把控,切实解决破产审判进度慢难题,全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三是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健全与政府的协调联动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破产审判工作的支持,不断创新思路方法,细化工作措施,盯紧审理进度,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NEWS
孙长久表示
青冈法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将破产审判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发挥重整职能,促使企业重生,同时使“僵尸企业”及时实现市场出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青冈经济高质量发展。
撰稿:张 昊
摄影:王 宝
原标题:《【工作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绥化中院深入青冈法院督导调研破产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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