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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辖区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酒泉公安交警结合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构建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肃州公安交警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至今,肃州交警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整治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电动车未挂牌上路、非机混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据统计,年初至今查处的电动车违法行为共计21489起,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平均每天发生25起,其中因未佩戴头盔受伤的当事人占90%以上。
电动车、摩托车相当于“肉包铁”,在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往往是受伤较严重的一方,因此,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民警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更多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头盔,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电动车驾驶人的头盔佩戴率增加到了80%-90%,挂牌率也达到了40%-50%。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与安全出行意识,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出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交警蜀黍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敦煌公安交警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针对非机动车、电动车逐渐增多,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骑行速度快、刹车制动差,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来不及反应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敦煌公安交警结合当前开展的“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多样化、多时段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整治及宣传力度,加强非机动车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大队对城区主要路口、路段采取“流动喊话提示、早中晚高峰时段劝导、突击整治”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各农村中队联合“两站一室”人员在各镇隐患较多、事故易发、违法频发的农村道路,加大电动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横穿道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在开展劝导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骑行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骑车接打电话、违法载人,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和曝光,强有力震慑交通违法者。同时,还向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广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引导他们安全文明出行。
瓜州公安交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辖区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瓜州公安交警结合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构建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行动根据辖区群众出行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在摩托车和电动车出行相对密集的路段及上下班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检查的方式,对电动驾乘人员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劝导。并在执勤执法中加入了体验式现场教育,让违法驾驶员做文明交通志愿者,穿上黄马甲、手持小红旗,体验协助交通管理,让违法行为人手持宣传标语牌自拍,发朋友圈集赞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做到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安全法规宣传。通过执勤民警现场开展警示教育,面对面向骑乘人员讲解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各 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安全隐患、确保群众骑行安全。
行动开展以来,共对1300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劝导教育,200余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现场执勤体验,70余名驾驶员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接受“处罚”。瓜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来源:酒泉公安交警
监制 | 段小平
原标题:《酒泉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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