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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兴隆台区法院联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讲活动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讲活动
为密切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增强企业经营者及员工的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4月9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商联的联络沟通下,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联合走进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讲活动。
盘锦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韩力、兴隆台区工商联副主席张恩海、兴隆台区科协主席石宝莹、兴隆台区工商联四级调研员田洪德、兴隆台区法院副院长黄劲松、盘锦中院民三庭法官王丹、兴隆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谭秋月等12人出席了宣讲会。
鹤城建设集团总裁孙德品携集团员工400余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王丹法官为鹤城建设集团员工上了一堂普法课。
鹤城建设集团是兴隆台区一家规模较大的集建筑安装、劳务输出、机械租运、产品销售为一体的重要综合性建筑企业。
王丹法官从企业经营范围和特点出发,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修改变化、挂靠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和责任承担、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及风险防范等问题。
盘锦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韩力向大家介绍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义、市区两级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做法,并深入解读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最后,市区两级法院法官现场解答了企业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
此次宣讲活动
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及其员工对诉讼程序、合同实体风险防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为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打造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了根基。
未来
兴隆台区法院将持之以恒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在盘锦中院的指导和带动下,共同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做实、做细、做优,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性的司法服务,为加快推进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李响
原标题:《盘锦中院、兴隆台区法院联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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