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相关政策
时间:2021-11-16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什么是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它是国家为减轻患者门诊费用负担而实施的一项参保患者门诊就医补偿政策。从2021年元月1日起,不再向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本人门诊统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
2、每年可报销多少?
每日每次最多可报销50元,一年累计最高报销200元。当年累计报销未达到200元的,不再延续到下一年度使用。
3、普通门诊政策实施后,以前医保卡里的余额能否使用?
2021年元月1日,普通门诊政策实施后,参保居民卡里的余额不会清零,仍可用于参保患者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4、门诊统筹报销地点在何处?
①、选好定点诊疗机构。参保居民如需诊疗或买药,带上医保卡,自行选择一个村卫生室或者乡镇卫生院进行备案,备案后,全年的诊疗或买药费,便可在这里报销,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②、定点机构的期限。选定的卫生室或卫生院,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下一年可重新选定。
③、异地参保者门诊统筹报销办理。参保者患病后个人先垫付门诊诊治费用,原则上一年内持有效票据、费用清单、门诊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5、门诊统筹报销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哪些?
①、以物换药、串换药品或将自费药换成报销药。
②、虚高医疗费用总价,未执行个人自付标准的。
③、非本人就医购药的。
④、不实对上传医保结算信息的。
⑤、套现骗取医保基金的。
以上5种行为皆属于严查严打之列,望参保患者严格自律,不得违犯。
业务咨询电话:0359-5739867
夏县医疗保障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