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下发通知,宣布海南省2023年汛期于5月15日8时开始。
进入汛期,雨水多发,海南省气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据海南降雨气候特征实际及灾害普查结果,于今年1月6日印发《海南省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2022年修订版)》,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暴雨预警信号由弱到强划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
将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已经出现并持续:
(1)1小时降雨量达70毫米以上;
(2)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尽量减少外出,室外人员需远离河道、水库、低洼处、电线杆、高压线塔和危墙危房;驾驶人员要注意防汛警示标志,尽量绕开积水路段、漫水桥及下沉式立交桥等地。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注意防范城乡积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次生灾害,确保安全。
(3)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暴雨防范和应对工作。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
将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已经出现并持续:
(1)1小时降雨量达90毫米以上;
(2)3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
(3)12小时降水量达2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避免外出,处在危房、简易工棚、地下空间等危险地带人员尽快转移到安全场所暂避;驾驶人员到就近安全场所停车避雨,注意防汛警示标志,远离积水路段、漫水桥、坡底、桥洞等地。
(2)停止除应急抢险以外的户外活动;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停课,相关单位视情临时停产、停工、停业。
(3)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室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或业主应当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4)加强防范城乡积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次生灾害,及时疏散转移人员。
(5)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据悉,《预案》规定每年汛期一般为5月15日至11月15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监制/黄丹 范江虹 叶微
主编/汪进威 王欣
编辑/王偲偲
通讯员/袁迎蕾 符晓虹
@三沙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