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 | 有调整!漳州最新通告
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漳州中心城区货车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漳州中心城区货车通行限制措施,自2023年1月6日起实行。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行管制区域
东起迎宾路的龙文塔(不含)—龙文北路(不含),西至胜利西路上坂路口(含)—惠民路(含),南起江滨路(含),北至北环城路(不含)—漳华路芗城段(含)、龙文段(不含)以内的区域。
二、限行车辆规定:
(1)轻型货车、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不予限行;
(2)龙江路、九龙大道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车长超过6米或总质量超过8吨)及专业作业车6︰00—21︰00禁行,西洋坪路全路段(含水仙花大桥)全天24小时禁行。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辆24小时限行;
(4)新能源货车管理参照普通货车。
三、有关要求
1. 禁行管制区域外围道路将设置交通诱导标志,引导分流过境车辆,请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2.管制区内货物进出,建议通过轻型、微型货车转运,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物流等特殊需要须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闽政通”、“漳州通”等网上渠道办理货车电子通行码或线下向芗城、龙文交警大队申请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特此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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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漳州交警
编 辑/吟 秋
审 核/陈 欣
监 制/程 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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