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问答丨第29期
(来源:长治市民政局)
政策问答
第29期
01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还需要再去哪些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取得筹备设立指导意见函后,到发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到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注意:投资人筹建申请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拟建设地点、拟占面积、拟建筑面积、拟投资总额、拟建设床位、拟服务范围。
0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怎么办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可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行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采取现有资源、改造、购置、租赁和新建等多种形式,原则上面积在500——2000平方米。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运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利用已有设施改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厅等。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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