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烹食濒危大白鲨判几年?和纳律师:定案关键有两点
四川南充一名“网红主播”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
据悉,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主播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警方调查。
和纳律所的胡律师表示,目前,烹饪“大白鲨”的主播涉嫌侵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但否够得上刑事犯罪,还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鲨鱼的真正价值,其次嫌疑人是否“明知”。
噬人鲨也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明知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而购买的,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参与食用的人员将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胡律师称,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明知”,但并不要求认识到野生动物的级别和具体名称。
这意味着在该案中: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进行购买,符合间接故意的认定,就仍属于犯罪行为。
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购买情形,如果卖家基于其对识别野生动物的丰富经验,明确告知该网红这是人工饲养,并且出具了一定可信度的证明材料等,该网红基于对卖家专业知识、证明文件的信赖而实施了购买行为,此时的行为人可能处于“受骗者”的地位。
不过,这需要买卖双方的言辞证据、相关的客观书面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还原;并根据行为人工作内容、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客观方面来推定其是否可能知道其购买的“大白鲨”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该案中,“大白鲨”与一般人常识中所认识的国家保护动物鲨鱼无异,因此,并不需要非常专业的认知就应该具有相关保护意识。
问:食用保护动物,如何量刑?
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
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野外存活状况、人工繁育情况、是否列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行为手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动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随着短视频的迅猛发展,平台也出现了许多不文明不和谐的现象。胡律师表示,平台应当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对违规内容及时下架删除。如果平台因未履行监管义务,导致大量违法或者有害信息传播的,平台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接受行政处罚。
2022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指出: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展示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是什么动物都可以搬上餐桌,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理应得到保护。在网络平台,流量不代表质量,用猎奇甚至违法的内容,吸引看客的眼球,已踩到了法律的红线,这样必定走不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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