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有阳”不能观展、就业,新冠康复者遭歧视该怎么办?
“历史有阳”不能观展、就业,新冠康复者遭歧视该怎么办?
新冠感染康复者就业难,而用工企业也觉得很委屈。
文 | 杨维格
近日,“历史有阳”这个词频繁被提及,不断有新冠康复者遭遇观剧、就业歧视的事件被曝光。有的地方明确“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有的地方则说“历史有阳、不得观剧”。
“佛山大剧院禁止已痊愈的确诊病例入场登上”热搜榜
感染新冠之后,患者大多承受了心理压力。等到康复之后,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依然受到限制。这种明晃晃的歧视,自然会引起公愤。
不许入场规定,不止是佛山
7月8日,广东佛山大剧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入场须知”。公告表明6类人员不得入场,其中第6条规定为“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引发热议,并且迅速登上热搜。
佛山大剧院内景。图源:佛山大剧院
11日晚,佛山大剧院道歉,称对于“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禁止入场表述不准。12日上午,佛山大剧院的入场须知已将不得入场人员的第6条规定改为了“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虽然佛山大剧院很快道歉,但网友的反应依然很激烈,有网友表示以后不会再去这家剧院看演出。而翻阅佛山大剧院公众号,发现歧视新冠康复者的规定居然能追溯到7个月前。2021年12月22日,佛山大剧院更新入场须知,明确“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入内。
左图为2021年11月的入场须知,右图为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入场须知”。图源:佛山大剧院截图
歧视新冠康复患者的远不止佛山大剧院一家。据第一财经报道,在浙江,也有十几家博物馆对于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员在预约参观时有一些歧视性规定。有13家博物馆或纪念馆要求预约人员填写健康承诺书后方可进行预约。在健康承诺书上,写着“本人不是已解除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本人不是已治愈的新冠确诊病例”。
预约参观时需要同意的健康承诺书。图源:第一财经
有媒体记者以“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身份随机拨打了其中一些博物馆的电话进行咨询,其中多数表示,进门岗时只需查看健康码绿码,部分要求查看48或者72小时内核酸。其中有一家接线员在请示过主管后表示,只要携带绿码和核酸即可。但是对于来访者的行程卡有要求,如果属于低风险区域的,暂时不能接待。
就业难,企业也说难
剧场、博物馆对新冠感染者的歧视性规定值得反思。而对新冠痊愈者的就业歧视,更关系到很多人的生计。
前几日,有一篇文章被大量转发关注。今年3月从河南老家到上海打工的阿芬(化名)因为没有收入,住进了虹桥火车站卫生间。租不起房子的阿芬,每天就吃两顿干巴巴的面包,在厕所里洗澡,在行李箱上晾衣服,手机话费交不起就蹭免费WiFi……如此拮据的生活,倒不是因为阿芬懒,不愿意去工作。相反,从5月份开始,她就一直在找工作,但因为她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进过方舱,治愈后找不到工作。
阿芬的行囊都放在一个厕所隔间。图源:澎湃新闻视频截图
阿芬的事,引发了广泛关注。12日,有媒体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阿芬询问情况。阿芬表示,在多方帮助下,她已经在某快递站点找到分拣员的试岗工作。工作时间从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感觉“还可以”。12日,阿芬带着好心人士给的100元去做了体检。如果体检报告没什么问题,她就能正式入职,到时公司会给她安排住处。阿芬现在经济比较拮据,打算入职之后先预支一些工资。
新冠感染康复者就业难,而用工企业也觉得很委屈。有部分企业表示,复工复产后,一些劳动力密集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以及工作空间较为封闭的仓库分拣员等行业,面临着很大的防疫压力。
分拣员招聘信息中明确表示“阳过的不要、进过方舱的不要。”图源:第一财经。
生产制造型企业普遍产业链漫长,上下游衔接紧密,一旦某一个环节由于疫情停产,订单无法交付,就面临回款难甚至违约赔偿,经济损失太大。一家钢铁制造厂的负责人解释说:“产线上都是大家伙,万一有‘阳’,临时关停能耗大,对机组也有损伤,所以一定要确保防疫安全。”
一位生鲜电商站点的站长表示,目前站点的确不聘用康复阳性感染者。虽然他很同情找不到工作的康复阳性感染者,但郑重其事地分析下来,他觉得还是尽量避免为好。“虽然复阳造成感染的几率很小,但只要出现一例,谁能背得起这个责任?”
歧视就业违法
对于企业担心的“复阳”问题,上海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胡必杰在4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做过解释。2年前,国内外就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国内外的研究结果一致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所以,用人单位排斥“历史阳性”的做法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
图源:发布会截图
7月11日,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也对已康复的阳性感染者求职被歧视问题作出回应。
尹欣表示,上海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
应一视同仁,不“贴标签”。发布会截图。
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13日下午,上海浦东新区发布了一则《关于“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等”的倡议书》,倡议用人单位为新冠阳性康复者及在方舱、隔离点工作过的从业人员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倡议善待、关爱为一线防疫奋斗过的从业人员;倡议净化舆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良好的用工环境。
正如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所说:“希望求职路上跋涉的人们,尽早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能够工作得安心、踏实。”
参考资料:第一财经、澎湃新闻、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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