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原副市长肖天树被双开
记者 范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8日消息,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经查,肖天树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串供堵口,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的旅游活动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无纪法底线,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免除私家车违章扣分处罚;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搞权利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删除网络负面帖文、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天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天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按程序终止其咸宁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公开简历显示,肖天树,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潜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政委,高速公路警察总队总队长;咸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等。
记者注意到,包括肖天树在内,有三名曾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的官员落马。
另外两位分别是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
据2020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龚道安曾于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据2019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董国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董国祥曾于2010年11月至2012年2月,任咸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是龚道安的继任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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