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平台上线,5月1日起运行
信息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官网原文:http://cxjsj.hefei.gov.cn/zwgk/tzgg/18258513.html)
关于合肥市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实行事中事后差异化过程监管,进一步健全我市智慧监管手段,市城乡建设局开发了“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就平台运行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主动补全项目信息、参建人员信息,上传日常管理资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熟悉平台功能,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完善基础信息;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进行平台使用培训,对市管在建项目提前进行试运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全面运行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平台,对全市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实现差异化信息监管。
三、平台使用
(一)平台地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cxj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工程建设云->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平台。
(二)登录账号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在平台选择对应入口,跳转“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用户”登录建设端、企业端,无账号的可按安徽政务服务网相关要求申请注册账号。
2.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在“合肥建设云”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在平台选择“人员入口”,扫描二维码登录项目端。
3.各辖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统一申请配置的主管部门账号登录政务端。
(三)平台操作
1.完善基础信息:建设单位在确定监理、施工单位后,承包方需在平台进行合同信息登记;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需完成市场行为监督交底;各建设主管部门查看交底进度,督查责任主体进行资料上传。
2.上传日常管理资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指导手册及使用培训要求,在平台上传日常管理资料;各建设主管部门对上传资料进行核查,对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对逾期未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合格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库”,实现对在建项目的差异化信息管理。
3.现场巡查(开发中):对一般项目和重点监管项目实行差异化现场巡查管理;巡查项目抽取、巡查人员排程、巡查结果告知、整改回复全程线上操作。
各单位可在平台登录界面查阅平台详细操作手册及视频讲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方责任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承诺内容,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根据“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登记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二)提升监管水平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托平台开展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在建项目填报信息,保障数据质量,规范账号使用,提高监管力度,丰富智慧监管手段,实行差异化分级监管机制,实现事中事后精准化监管。
2022年4月1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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