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布 将普惠托育列入非基本公共服务!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下称《规划》)近日印发。除了基本公共服务,《规划》首次将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纳入规划范围。《规划》明确,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
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
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通俗来讲,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层次相对基本公共服务有所提高,《规划》提出,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对于三类服务,《规划》提出了不同的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
公共服务根本为人,“十四五”时期,人口生育和老龄化水平成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比如,在新生人口形势低迷情况下,托育设施、幼儿园和小学学位如何匹配;老龄化加深情况下,“老有所养”如何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都鲜明体现在了《规划》之中。
公共服务与人口变化的挂钩互动是多层次的。在幼有所育方面,《规划》提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通过发展普惠托育提高生育意愿,是政策鲜明指向。2020年,我国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是1.8个,预计到2025年提高到4.5个。这是《规划》所列“十四五”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主要指标预期增幅最大的指标之一。
从“十三五”时期政府必须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十四五”时期覆盖更多领域并提出更高要求,公共服务将在未来一段时期赢得大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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