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再现大学生偷拍事件,违法责任如何?
西安外国语大学通报学生偷拍事件
昨日,西安外国语大学官方微博凌晨通报,该校一名学生在女厕所偷拍被当场抓获,学校给予该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引起校内师生议论。据悉该名学生目前已经退学,转出学籍。
近期,大学生偷拍事件一再发生,此前的10月28日,在山西中医药大学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男学生混入女浴室偷窥拍视频,被管理人员当场抓获,处理结果却是该男学生被开除学籍。
虽然学生偷拍是个人行为,但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学院和学校的声誉,况且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法,更是游走在犯罪边缘。作为一名知法懂法的大学生,应该学会克制私欲,而不是学人玩火自焚。那么大学生偷拍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为什么说这是游走在犯罪边缘上的行为?下面来看看吧。
治安违法责任
从司法实践来看,偷窥、偷拍他人隐私行为一般属于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偷拍、偷窥、偷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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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学校能否以学生违法为由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呢?根据《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八种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学籍的情节,其中就有:学生构成刑事犯罪的;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生违反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学生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
学生犯该条规定的情节之一,学校可以选择对其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不过作出这种行为,光是全校通报也已经够丢脸的,毕竟于道德于法律都不可容忍,学生以身试法,行为不端正将会影响其一辈子。
民事责任
上厕所、在浴室沐浴均属于个人私密活动,理所当然地禁止他人偷拍偷看等侵犯行为。行为人对女性的个人私密活动进行偷拍、窥视,同时可涉嫌侵害女性的隐私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隐私。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均属于法律上的“隐私”。
因侵犯他人隐私权,给受害人身心遭受伤害的,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精神遭受严重损害的,同时可以依据民法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犯罪方面
身为大学生,在法律上意味着就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人,即《刑法》规定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单纯的偷拍、偷窥仅用于满足个人私欲的,够不上犯罪,但是长此以往,长期偷拍偷窥既容易成瘾,也更容易滋生犯罪。
以偷拍谋取其他非法利益,可涉嫌犯罪。例如:以偷拍他人隐私勒索钱财的,可涉嫌敲诈勒索罪;以偷拍裸照为由强迫对方与其发生性关系,可涉嫌强奸罪;以偷拍他人隐私,胁迫对方与其聊侮辱性话题或者胁迫对方自拍侮辱性照片的,可涉嫌强制侮辱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偷拍,可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将偷拍所得照片或者视频上传至网络,供他人下载、传播的,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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