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发布征地公告!看看有没有你家!
你想赚钱吗?
近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两则 征地公告
快看看有你家吗?
01
征地位置、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谯城区
古城镇油河村(2021-1地块)
面积0.2503公顷
双沟镇三官村(2021-2地块)
面积0.2982公顷
牛集镇安溜村(2021-4地块)
面积1.0205公顷
五马镇五马村(2021-5地块)
面积0.2158公顷
龙扬镇龙德村(2021-8地块)
面积0.0153公顷
龙扬镇大周村(2021-8地块)
面积0.3703公顷
谯东镇大寺村(2021-9地块)
面积0.2684公顷
古城镇闫庄村(2021-10地块)
面积4.0073公顷
汤陵街道五里社区(DBSC地块)
面积0.9299公顷
总面积7.376公顷的集体土地
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
02
征地位置、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谯城区
十河镇十河村(2019-51地块)
面积1.2188公顷
赵桥乡王寨村(2020-75地块)
面积0.1922公顷
古井镇杨楼村(2021-12地块)
面积4.2530公顷
总面积5.6640公顷的集体土地
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
以上所征土地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征地综合地价Ⅰ类每亩48600元、Ⅱ类每亩46100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由所在街道、辖区政府核实依法报谯城区人社局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
其他事项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凡在此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各种农作物和林木,抢建的房屋和其他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来源:亳州发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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