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网上立案流程及材料上传规范指引》公布
为方便诉讼当事人及律师网上递交立案材料,贯彻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6月4日,徐汇法院召开网上立案培训会, 徐汇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克勤,市高院立案庭团队负责人袁玮、市高院办公室档案科科长高忠伟出席会议。徐汇法院立案庭、徐汇区司法局职能部门相关同志及34家律所44名律师参会,百余名律师线上参会。
会上,市高院立案庭介绍了推进网上立案规范化工作的意义和背景,指出网上立案已成为上海法院立案的主渠道,提升规范化提交网上立案电子材料水平,将大大提高网上立案参与各方的办事效率和获得感。
市高院办公室档案科对《上海法院网上递交电子诉讼材料规范(试行)》进行解读,从纸质诉讼材料的准备、电子诉讼材料的制作、电子诉讼材料网上递交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网上立案的整个流程。
徐汇法院立案庭介绍了徐汇法院网上立案的工作情况,就徐汇法院在实际立案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提示。同时在会上向参会律师发出网上立案电子材料规范化提交的倡议,鼓励参会律所签署《网上立案规范化提交诉讼材料确认书》,具体包括:
1
优先使用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立案;
2
正确选择起诉平台并按目录索引上传所需材料;
3
电子诉讼材料的制作、命名、编目、归类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4
正确、完整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保证预留的联系电话、邮箱完整、准确。积极参与电子送达工作,接受电子送达方式。
当前,徐汇法院正在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试点。本次会议旨在通过培训和倡议,引导广大律师和当事人增强网上立案电子材料递交的规范化意识,提升网上立案操作能力,让诉讼参与各方都有更好的获得感、满意度,也使人民法院能够通过互联网技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附件:《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网上立案流程及材料上传规范指引》
为方便诉讼当事人及律师在网上递交立案材料,规范操作步骤,提高诉讼当事人及律师网上立案工作效率,根据《上海法院网上递交电子诉讼材料规范(试行)》,制作本指引。
一、网上立案流程
◆ ◆ ◆ ◆
电子诉讼材料网上递交应当在申请立案阶段通过 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和 上海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的“网上立案”功能递交主要材料。因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功能更多,支持多类型文件上传,故更推荐使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以下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为例介绍立案流程:
1.用户分为律师、法人以及当事人,选择相应的身份注册成功后登录即可使用“ 网上立案”功能。
2.进入网上立案界面后,可根据案件情况选择 立案、复制立案或 批量立案。
3.认真阅读“网上立案须知”后,选择案件类型、申请类型、纠纷类型并填写 送达地址确认书。目前侵害商标权纠纷、侵害著作权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信用卡纠纷属于要素式立案,选择对应案由即进入相应要素填写界面。如不属于上述7类纠纷,则应选择其他纠纷。
4.进入立案基本信息界面后,根据民事起诉状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文件材料。
5.电子诉讼材料网上递交应当按照材料性质上传至不同文件目录内,证据材料应当严格按照文件名序号顺序依次上传。
6.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 确认保存后即可点击 保存立案申请或 递交立案申请。
7.对已保存未提交立案的材料可以补充或修改,修改后继续上传。
二、起诉材料规范
◆ ◆ ◆ ◆
1.起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原告举证材料、证据目录、原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律师律师证、所函、被告身份证明。
2.原告材料中,应当上传 起诉状、原告举证材料、原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材料等:
(1)“起诉书”目录内上传民事起诉状;
(2)“原告举证材料”目录内首先 单独上传证据目录。其次将证据按照证据目录的分组另行上传;
(3)“原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目录内上传原告身份证明、委托书、所函、律师证。
3.被告材料中,应当上传被告身份信息至被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目录中。
4.上传的文件材料最好以扫描的方式形成pdf文件,照片应当以jpeg格式上传、视频文件应当以MP4、WMV、AVI格式上传,音频文件应当以MP3、WAV格式上传,并拟定正确文件标题。
5.证据材料应当编写页码,页码编写于材料页下方右侧或中间位置,页码编写需连续,编码后按照每组证据 分别形成PDF版证据材料,并应当准确命名PDF文件名,文件名格式为“(证据序号)-(证据标题)”,命名的序号和证据标题应当与证据目录清单上序号、证据标题保持一致,例:证据1-民事判决书。
6.音频文件证据材料最好制作形成 文字稿,作为证据材料组成部分并纳入证据目录清单。
7.PDF版证据材料应当按照每组证据分别上传,每一组材料为1个PDF文件。
三、立案文本格式
◆ ◆ ◆ ◆
(一)民事起诉书
1.内容规范
(1)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① 自然人: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② 法人:企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职位;
(2)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律所地址、律所名称、邮编;
(3)诉讼请求:应简明扼要地写出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4)事实与理由:
① 纠纷的发生和主要经过等事实;
② 处理纠纷的要求和理由;
③ 提供相关的证据;
(5)受诉法院的名称、注明起诉的日期并签名盖章。
2.格式规范
(1)标题:二号宋体字,居中;
(2)正文:三号仿宋字,首行应缩进;
① 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
a.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如2021年3月19日、下午3时19分;
b.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数比):
-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标通行的三位分节法,如4321,写为4,321;
(3)落款:
① “此致”需空两格;
② “受诉法院”另起一行顶格写;
③ 日期若使用大写数字,应统一年月日,且“零”写为“〇”如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④ 原告签字盖章与日期居中对齐落在右下方位置。
(二)证据目录
1.内容规范
(1)首次提交的证据目录清单标题为“证据目录(一)”,后续补充提交的证据目录标题依次为“证据目录(二)”等;
(2)证据目录应当按证据组区分,分组编码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99;
(3)同一组证据拟定能够简明反映该组证据特点的标题,如:2021年3月19日张三与李四签订的租房合同;
(4)证据目录中每一组证据应当标明该组证据材料的序号和页码;
(5)证明事项和内容要求写出证据中所包含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6)写明证据提交的受诉法院;
(7)写明原告、被告及案由。
2.格式规范
(1)证据目录建议以文字形式呈现,不使用表格形式;
(2)标题:二号宋体字,居中;
(3)正文:三号仿宋;
(4)落款:
① 受诉法院顶格;
② 原告签字盖章与日期应置于文本右下方并居中对齐。
注:模板参见本公众号菜单栏“ 服务大厅-文书样本”功能。
点赞的时候,请宠溺 一点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