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人,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啦~
(来源:靖边发布)
5月7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2021年4月1日起上游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为确保市区燃气企业正常供气, 榆林市发改委决定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
一、销售价格(一)居民用气: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1.72元/立方米调整为1.78元/立方米。居民阶梯气价按照1∶1.2∶1.5确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一档、二档、三档依次为1.78元/立方米、2.14元/立方米、2.67元/立方米。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由1.74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居民集中采暖锅炉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用气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
(三)非居民用气: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1.94元/立方米。
(四)车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3.18元/立方米。
二、用气类别
(一)居民用气:居民生活用气和居民采暖壁挂锅炉用气。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养老院、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居民集中采暖锅炉用气以及各类学校、幼儿园、公厕用气。
(三)非居民用气:商场、酒店、行政机关等除居民类用户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外的所有用气均为非居民用气。
三、执行时间
本文件从2021年5月11日起执行。
四、相关要求
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调整售气价格系统,严格执行气价调整时间和标准,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公示和解释工作,确保此次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平稳运行。我委和市场监管局将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不按政策规定执行、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单位:靖边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靖边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马政治
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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