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党建丨2021年泰安市人社局将继续执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近期,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就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范经办服务管理,进行明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文件首先将继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缴费年限要求。 “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次明确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除了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网络申请有困难的人员,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人工办理,市直参保的企业职工直接到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办理即可。
第一种渠道是登陆网站办理。
另外,还可以通过“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我市人社局对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也做出了规定。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凭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相关政策明确: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不同级别分别按照1000-2000的补贴标准发放。
详细内容及办理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记者 武旭华 程旭)
编辑:许美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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