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户籍轮候公租房认租初审名单公示啦!恭喜这5929户!
快来看
龙华户籍轮候公租房认租初审名单
你合格了吗?
关于
2018年龙华区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
家庭、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资格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及我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18年8月8日发布《2018年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并于8月15日完成了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初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认租资格核查情况
(一)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龙华区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共申报11户,经初步核查,符合条件的共9户,不符合条件的共2户,选房顺序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进行安排。
(二)户籍在册轮候人
1.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情况
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6110户进行认租,通过初审的共5929户,其中,23户认租家庭存在婚姻信息发生了变化(致使在册轮候人数减少)但未及时进行变更的问题,请该部分申请人(详见附件3)于2018年9月3日前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的,按照未如实申报进行处理,取消其入围选房的资格。
变更业务办理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电话:23913773。
2.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情况
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共180户,具体如下:
(1)16户认租家庭已拥有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
(2)64户认租家庭已经签订了市级或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100户认租家庭的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生活与租房补贴未满一年。
3.放弃认租的情况
认租结束后,1户家庭向我局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并签订了放弃认租证明。
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天。
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
三、异议处理
初审合格家庭的住房、婚姻、户籍、计生情况,审核时点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6点。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榜时一并公示。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梅龙路98号清湖国鸿工业园3栋112。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示终榜名单。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区监察委投诉、举报。
(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投诉举报电话:81477770,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梅龙路98号清湖国鸿工业园3栋112。
(二)区监察委
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三)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15套!福田区企业可以申请人才住房了!附权威申请指南!
2.网传深业中城9月要开卖?已启动诚意登记?假的!
3.三级医院用假药只罚600多元,“从严从重”为何总是空话?
4.深圳这几类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了!近日将全部发放到位!
5、@深圳车主,最后一天!8月15日起,正式终止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