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起执行!黔南社保各险种缴费基数调整!怎么调?缴多少?看这里
7月1日起,
黔南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将调整,
关系到参保的每一个人!
详情往下看——
近日,随着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统计局2017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全省各地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的公布,黔南州2018年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也正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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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2017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379.08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8〕7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从原来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调整为60%,上限比例不变,仍为300%。因此,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151.63元(下限40%)至16137元(上限300%)之间,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定为3227.45元(下限60%)至16137元(上限300%)之间。以灵活就业个人(个体缴费)为例,2018年上半年最低缴费金额为2581.98元、下半年最低缴费金额为3872.94,全年最低缴费金额6454.92元,较去年增长164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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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上年度黔南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和300%,2017年黔南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94元,那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即为5294(下限100%)元至15882(上限300%)元。以灵活就业个人(个体缴费)为例,2018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即为5226.24元,较上年增长44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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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下限为上年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无上限。2017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243.67元,即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60%)为3146.2元。
全州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按新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上半年未足额缴费的部分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
综合整理自黔南人社
版式编辑:张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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