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贴小广告,广告发布者被罚1万元!
小广告,破坏大,破坏环境污染家,张贴广告要文明,信息传递要规范。目前,我县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明文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各类广告,可就是有不少好事者,乱张贴小广告。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两名男子的不文明行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月1日,有两名男子在康苑小区走走停停,正在墙上张贴小广告,被派出所民警抓了个正着。
城关派出所民警 张中卫:2018年1月1日,上午十时,我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我县康苑小区有两人在乱贴小广告,我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抓获两名乱贴小广告人员,缴获了大量的小广告。
瞧瞧,眼前这些小广告就是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张贴到墙上就像一片片牛皮癣一样,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市容市貌。更严重的是,一些违法广告、虚假广告也混迹其中,给社会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其中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告诉记者,他是原阳人,以前在原阳县齐街乡工地上干活。最近,因为工地停工,他失业了,所以就来到延津县城找了一份贴小广告的差使,一天能挣50元钱。
他俩是赚钱了,可这倒给环卫工师傅增加了工作量。乱贴小广告既影响市容市貌,又污染家园环境,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当事人 陈某: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给城市抹黑,以后改邪归正,找份正当职业,希望各位同志以我为戒,从此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治理城市小广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监管。
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容市貌大队副大队长 邵伟: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延津县执法局开展城区小广告治理活动,凡是在城区建筑物,市政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城关派出所已对两名男子实施拘留,并对——盛世华府处以10000元的罚款。
城关派出所民警 张中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我们将以故意损害财物将两人行政拘留5日,借此,提醒广大市民,乱贴小广告是违法行为,请大家引以为戒。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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