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昆明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更方便啦
今天(11月24日)上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2018年1月1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将更加方便。
这次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主要包括:
1
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公积金提取
这是本次《通知》与现行政策相比调整最大的一个内容,根据《通知》内容,市公积金中心对于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法院拍卖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再区分付款方式,只要2018年1月1日后交易的,都可以执行新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二手房房价总额以契税发票为准,回迁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补交房款差价总额)。
备注:2018年1月1日前发生的付款方式为按揭或分期且未结清的房屋交易行为,可按新政策进行提取,累计可现金提取金额=房屋总价-已累计提取金额-公积金贷款金额+现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金额。
2
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公积金提取
所购房屋所在地须为申办人(或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工作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于异地购房且办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缴存职工,可以不需要提供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证明即可申请办理提取。
3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
只要符合国土、规划部门批准之日于2018年1月1日(含)后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供发票(收据)金额或施工决算表总额(以首次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为准)。
4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公积金提取
1.对于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仅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无房证明【在昆明市五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内租房的,需缴存职工至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开具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婚姻关系证明(如果未婚则无需提供)提取。
2.不再区分昆明市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只要属于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均可按不超过每户每月1500元整的进行提取。
3.可按年(以租房合同中租期时间为准)提取一次整年额度的租房补助,也可按季度申请一次。
5
离休、退休的公积金提取
缴存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领取退休证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或已经提前退休并且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再涉及后续缴交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不再强制要求缴存职工携带退休证才可办理。只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离、退休,还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办理销户提取。
6
关于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目前已开通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共八大渠道可以咨询、查询及线上渠道办理部分公积金业务。
缴存职工在首次至服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后,后续至服务网点提取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供个人基础信息资料及房屋资料信息,缴存职工后续提取还可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昆明公积金”手机app注册成功后便捷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已经开通了以下业务:1.购房类业务的后续提取;2.新建、翻建、大修住房类业务的后续提取;3.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4.离、退休类的提取;5.物管费提取;6.选择按季进行租房提取的后续提取(当年按季提取后续可在线上渠道办理,次年首次还需到服务网点)。
7
关于办理时限
《通知》中明确,除部分业务审核流程复杂需要七个工作日外,大部分业务的办理时限均为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即所提取金额于提取申请受理成功两个工作日内,转至缴存职工银行账户。
群众如有疑问,可通过昆明市公积金中心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免费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进行咨询、查询。
记者/陈泽慧 杨智
编辑/李文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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