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第四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在崇明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给予指导,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承办。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与公共卫生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绿色化对生态环境司法的影响”“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司法适用”等议题,探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研讨会开幕仪式上,我重点实验室主任达良俊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沈璇敏作为双方代表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生态环境司法科研实践基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上海市崇明区委书记李政为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照片引自公众号“人民崇明”)
签约仪式(照片引自公众号“人民崇明”)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于2016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因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纳入执行裁判庭,并实行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此次合作,双方将以生态环境司法科研实践基地为平台,加强学术交流,相互引荐专家学者及专家型法官,共同搭建调研团队及环资审判咨询专家库;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中地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针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实行案例共享和合作研讨,为提升环资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提供支撑,共同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开幕仪式上,我院达良俊教授、生科院李宏庆教授,以及生科院校友何鑫、河口院校友陈义中被聘为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咨询专家,法学院王岚副教授受聘为崇明法院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专家导师。研讨会环节,达良俊应邀作题为“科学性、公益性、公正性——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践中的思考”的学术报告,王岚也在“民法典的绿色化对生态环境司法的影响”议题研讨中,应邀作主题发言。
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咨询专家聘任仪式(照片引自公众号“人民崇明”)
崇明法院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专家导师聘任仪式(照片引自公众号“人民崇明”)
签约仪式前的9月15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沈璇敏一行,专程到访崇明生态研究院,与我重点实验室商讨合作事宜。崇明生态研究院副院长赵常青陪同沈院长一行参观了研究院,并介绍了研究院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获得的成果。陈雪初、邓泓、宋坤三位老师分别介绍了生态与环境科学院、生态学系、重点实验室,以及合作的“自然资源部大都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联合中心”“上海市困难绿地工程技术中心”等,崇明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黄菲菲介绍了崇明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最早成立环资庭,并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双方就生态环境司法领域进行“科研-科教-科普”全面合作达成共识,并针对专业建设、学生培养以及法官培训等进行了磋商。最后双方表示,将全面开展合作,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保驾护航。
崇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沈璇敏一行到访崇明生态研究院商讨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