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检察院全市首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
2019-05-09
来源:“绿色青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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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08:51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青浦区检察院在全市首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六个一”全面探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新领域。
一个机制
经青浦区检察院党组讨论制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的概念范畴、工作职责、线索范围、奖励规章以及权利义务等等,推动未检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份实施意见有什么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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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可能发现的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了梳理:
(一)校园选址不合规,消防设施不达标、使用安全隐患产品等可能存在影响校园安全管理的线索;
(二)使用不合格食品、食品储存混乱、炊具不卫生、从业人员无证等可能存在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线索;
(三)有关校园欺凌、性侵、虐童等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
(四)校园周边食品、玩具、设施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线索;
(五)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暴力音像制品、网络游戏等线索;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可能存在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线索;
(六)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可能存在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线索;学校负责人、教师等负有管理、教育职责的人,瞒报、谎报或怠于履行职务,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
(七)学校负责人、教师等负有管理、教育职责的人,瞒报、谎报或怠于履行职务,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
(八)其他可能存在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
观察员提供线索有什么补助或奖励吗?
有的。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因协助、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检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承担。
对提供未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取得良好办案成效的,给予适当奖励。
一支队伍
结合区检察院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的聘任活动,化被动为主动,同时聘任对口学校的联络教师为本院“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
通过双聘,促进检校合作,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一个流程
明确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从线索受理到诉前调查、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审结的全部诉讼流程,做到案件化办理、全程化审查。
一套模板
制定《线索受理审查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诉前审查报告》、《检察建议》等文书模板,提升办理的规范度。
一批建议
近日,区检察院通过“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青浦区某幼儿园联络老师的反映,掌握了上海某机构在开展亲子活动时使用过期果酱的线索,后开展诉前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效。此外,区检察院已针对某学校食堂非法使用甲醇燃料等事件,向区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获整改回复采纳。
一份保护
新时代带来新挑战,新挑战蕴含新机遇,青浦区检察院未检组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探索推进工作,在制度规范、程序设计、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青浦样板”,努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发展,努力为风雨中的花蕾驱散阴霾,努力为迷途里的天使点亮明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未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