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阵地。去年以来,潮南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为抓手,精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汕头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推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一是精心研究部署统筹推进。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潮南区司法局制定了《潮南区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项目实施方案》,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及现场会,专题研究有关工作。同时,查漏补缺,对部分老旧破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重新修缮。
二是打造示范性实体平台。在已完成区级、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2021年,潮南区继续推进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软硬件建设,组织对照《广东省500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00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基本标准》开展自查。按照示范性建设标准,对全区5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重新布局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224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三是统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各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做到外观标识统一,制度上墙,配备制度牌、法治宣传架、“调解员”台牌和办公设备等,内务设置齐备,台账登记规范。在此基础上,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安置帮教等服务,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依法调解村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将法治宣传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逐步提高村民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意识。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站点宣传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的触点扎根于基层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推广使用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畅通服务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表达诉求,让人民群众想的起、看得见、用的上,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潮南区司法局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2021年年底,组织对各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好服务群众。
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下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将进一步朝着完善档案资料,提高服务水平的方向继续前进,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真正成为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