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劳动仲裁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55号。
上海黄浦区中山南一路劳动仲裁律师推荐:
一、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对裁决书不服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它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而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
二、确认劳动关系的时间从何时起算?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如果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你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仲裁时效,那么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四、如果你是单位的在职员工,且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你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
(1)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赔偿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3)劳动者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劳动者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4)如果你和单位发生争议,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你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上海黄浦区中山南一路劳动仲裁律师推荐,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选择的几种解决途径: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不愿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因用人单位不签订或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是 上海劳动维权网特邀 上海黄浦区劳动维权律师为您解答的 上海黄浦区中山南一路劳动仲裁律师推荐法律问题。如果您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13764120231详细咨询,也可以添加微信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