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发放,发放对象扩大至拥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止。
具体标准如下:
衢州市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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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龄津贴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发放,不重复享受。
高龄津贴热点问答:
需要自己申请办理么?如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
与原来养老金有冲突么?
无冲突,原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老年人所发放的养老金中包含高龄补贴50元/月.人,这部分补贴现改为民政部门发放,标准提高至60元/月.人,发放时间与养老金发放时间不同步。
哪个部门发放?发放在哪里?
由民政部门发放,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
如果没到位,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柯城区:0570-3025015
衢江区:0570-3838773
龙游县:0570-7026050
江山市:0570-4579073、0570-4579075
常山县:0570-5013275、0570-5013295
开化县:0570-652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