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升职工应对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方面的化解技巧和水平,11月2日至3日,烟台市总工会通过工会视频会议系统举办劳动法律监督员暨工资集体协商培训活动。蓬莱区总工会设分会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企业工会干部等24名学员参加培训。蓬莱区总工会副主席王启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要求参训学员静下心来,安心学习,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办法。
本次培训邀请了山东工商学院讲师陈玉明、山东工商学院劳动关系讲师吴孝芹针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专题培训,全面系统讲解了集体协商理论概念、合同种类、协商流程、原则、规范性要求等多项内容,同时对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评价标准体系设计、岗位技能评价表、薪酬结构体系等方面内容也开展了详细的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参培人员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业务水平。
本次培训班还邀请了在劳动法律研究和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山东省维权律师王立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逄晓鹏授课。两位老师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并就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培训围绕如何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概念、机构及职责、内容和程序等方面对《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做了全面解读。培训后,还组织对全体学员进行了结业考核测评,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成效。
本次培训会议的顺利开展,为今后高质量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会干部的法律水平,推动《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贯彻落实,从而更好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