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在强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而电诈分子为逃避追查,洗钱的方式也越来越隐蔽。去年11月到12月间,江苏、江西、安徽等地的十几家金店被同一男子光顾,此人出手阔绰,被金店店主奉为“金主”。而实际上,这个所谓的“金主”,却是通过买卖黄金,为上游电诈犯罪洗钱的。日前,该团伙的5名成员,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2022年11月27日晚上7点多,一名身着黑衣、面带黑色口罩的男子来到江苏常州市某金店,他声称要买8万元黄金,款式不限,但提出要求:金店店主必须提供银行卡号。店主以为来了大客户,把个人银行账号提供给了黑衣男子,很快8万元到账,男子离开。第二天上午10点,金店店主向警方报案,称前一晚入账8万元的银行卡被冻结。经查,该银行卡的转账因涉及一起电诈案件被山西警方冻结。于是,买卖黄金洗钱案案发。今年4月10日,购买黄金男子全某保等5人被常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洪星介绍说,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总共有5名。其中,汤某某负责跟上线联系,提供黄金店的银行账号,上线会安排把上游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的钱打到黄金店的银行账号。全某某负责到具体的黄金店去购买黄金,再交给傅某某。傅某某马上将黄金转手倒卖,变卖为现金之后再转化为虚拟货币,把这个钱再转给上线。
经查,5人团伙为牟取占比25%的赃款分成,于去年11月23号到12月5号短短13天内,先后光顾江西、江苏、安徽等地十几家金店,帮助电诈犯罪转移赃款合计776529元。今年7月14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汤某山等3名主犯3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全某保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处开车接应全某保的余某斌有期徒刑1年。
陈洪星告诉记者,本案中,嫌疑人去购买黄金饰品不是一种正常购买黄金饰品的行为,购买的时候很随便。嫌疑人到店里面根据金额购买黄金,这本身也是一种比较反常的行为。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黄金店就要给自己多提醒,以免自己的疏忽行为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刘启鸿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