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镇江市审议通过全市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1+2”政策文件,包括《镇江市推进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个配套文件。到2022年底,镇江开发园区整合到10个以内,管理机构缩减50%。今年6月,将公布第一批整合后的开发园区名单。
2021年,镇江在全省率先启动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提出整合优化、转型发展、淘汰撤销、打造提升的“四个一批”路径,为整合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路线图”。
《意见》明确,各地围绕“四群八链”产业定位,明晰整合后开发园区主导产业,原则上每个开发园区主导产业1-2个,最多不超过3个,推动产业集聚向产业集群转型。加快开发园区创新资源整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计划到2025年,镇江开发园区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高于3.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5%以上。
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需要空间载体来承接。本轮整合着眼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开发园区四至范围,形成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的产业联动发展格局。明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重点向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园区倾斜,园区以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工业用地,淘汰撤销的开发园区不再布局规划工业类新增建设用地。整合后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80万元每亩、350万元每亩,探索建立开发园区企业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
(镇江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
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招引项目如何落地,淘汰撤销园区内的企业何去何从?《意见》鼓励各市(区)、开发园区积极探索实施“飞地”政策,对不符合本地主导产业项目进行流转,强化对异地落户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跨园区新上项目、淘汰撤销园区企业迁建等合作模式,促进重大要素合理流转、优势产业高效集聚。
园区整合后将继续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坚持“依法赋权、放管结合、服务优先”,聚焦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全链条,充分赋予整合后的开发园区管理机构行政审批以及必要的执法管理权限。6月底前,镇江市、县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完成从“3550”向“1113”转变。进一步优化园区投融资企业管理,摸清投融资企业底数,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丁峰 通讯员/祝青 编辑/俞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