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为了大力弘扬遗体器官捐献者们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在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下,经南京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31日确定为“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市红十字会将每年在该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今年的3月31日是南京市第一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上午10时,公祭仪式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隆重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苏省红十字会、南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东南大学医学院、市红十字会、各区红十字会等单位领导和医学生代表、已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的“志友”家属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了公祭仪式。
公祭仪式上,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京市红十字会会长胡万进致公祭词。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学浩、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友协会代表邵泽忠发言,中国红十字总会副会长郭长江对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志友代表们真情演唱”生命颂”和”志友之歌”,近200名医学生代表齐声朗诵“志友颂”,莘莘学子们的”医学生誓词”回荡在纪念林的上空,红十字志愿者们充满真情朗诵的“生命礼赞”,表达了人们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
最后大家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已捐献遗体器官的1900多位南京“志友”敬献了鲜花。
遗体器官捐献,是医学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也是南京“博爱之都”城市精神的具体体现,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近年来,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江苏省红十字会的直接指导下,南京市在遗体器官捐献领域做了许多开创性的探索,出台了《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建成了“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该林是目前全国面积最大、建设水平最高、影响最广的的纪念场所,成为我市捐献者的理想归宿、捐献者家属缅怀亲人寄托情感的最佳场所),今年又专门设立“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并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并在全国发挥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造福他人,恩泽社会,利国利民利家的大爱之举,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都应该行动起来,抛弃传统落后的旧观念,树立科学人生观,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在离开人世以后,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自己躯体的价值再实现新的升华。尊重志友的选择,让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让珍贵的躯体再为医学进步作出贡献,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藉。南京现有注册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9000多人(2016年登记680人,2017年登记974人),涵盖中科院院士、将军、宗教界人士、工人、农民等各界人士。截至目前,已实现遗体器官捐献1900多人(其中2016年实现捐献162人;2017年实现捐献190人)、包括器官捐献164人(其中2106年实现捐献24人;2017年实现捐献43人),捐献器官440个、眼角膜1000多片,为祖国医学事业发展、挽救器官衰竭患者、使盲人重见光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南京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友”协会成立于1996年,倡导“三不两献一育”。即:死后不开追悼会、不接受花圈挽联、不用骨灰建墓土葬;捐遗体供研究、献器官供移植;骨灰用于植树育林。加入该协会者被尊称为“志友”,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信念:诞生和逝世乃人生必然,晚霞与晨曦皆光照人间!
(来源:我苏网 编辑/童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