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开展2021年度市县综合执法机构监督考核工作
为全面准确掌握2021年度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找准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治理对策,强化自治区对市县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12月21日至25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对20家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考核工作。
考核组通过查看内页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市县交通综合执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重点对市县综合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情况、运输市场及公路水路市场执法监管情况、执法协作机制运行情况、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赋分量化考评,力求直观、准确地对各市县年度综合执法工作效能进行全面评定。
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在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的监督指导下,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整合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执法职能,形成了自治区和市县两个层级全覆盖、不交叉的执法体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有力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次年度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自治区对市县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了市县机构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区市县三级执法监管责任体系,为全区交通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冯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