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大事记
(2019年1-12月)
1月9日,早上八点二十分,茅桥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学庆率驻南宁市第一看守所长堽办公区检察室人员到协和特殊病区巡察。
1月16日,南宁市茅桥检察院白勇检察长、王东平专职委员在黎塘监狱监狱长、政委、副监狱长和驻黎塘监狱检察室干警的陪同下进入监区开展节前安全检察。
1月23日,茅桥检察院召开了201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由谭璇副检察长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1月24日,茅桥检察院白勇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秦浩原、调研员肖勇兵等组成巡回检察组,到广西区未成年犯管教所(邕州监狱)进行春节前安全防范专项检察。
1月28日,茅桥检察院姜学庆副检察长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长堽办公区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
1月30日,茅桥检察院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驻所武警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3月18日,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全院干警参加了考试。
3月19日,全区派出检察院巡回检察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四楼会议室召开,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裕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处长周庆川主持召开,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柳州市露塘地区检察院、柳州市鹿寨地区检察院、桂林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四名检察长参加会议并作发言,参加会议的还有南宁市检察院、柳州市检察院、桂林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领导以及茅桥院的员额检察官。
3月22日,为有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迎检工作,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邬锦峰带队到茅桥检察院评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月26日上午,南宁市检察院周启生副检察长在监所处处长梁飞等人的陪同下到茅桥检察院调研并检查督导有关工作。
4月1日,为排除安全隐患,维护监狱监管秩序稳定,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白勇检察长、卢全副调研员到南宁监狱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并对涉黑罪犯进行谈话教育,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4月17日,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勇、调研员肖勇兵等一行3人到驻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4月18号,姜学庆副检察长来到茅桥检察院驻第一看守所检察室长堽工作区,对近期该驻所检察室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月17日、18日、19日,茅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勇和调研员肖勇兵、纪检监察负责人陈湘安一行,先后对驻南宁市第一看守所、第三看守所、广西南宁监狱、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5个检察室及院机关进行巡查。
5月5日至11日,由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青秀区检察院、良庆区检察院和邕宁区检察院联合主办的南宁市检察机关业务培训班在东南大学顺利开班,茅桥院副检察长姜学庆、检委会专职委员秦浩原、副调研员王海涛等10名检察干警参加培训。
5月20日至5月24日,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青秀区检察院、良庆区检察院、邕宁区检察院在武汉大学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检察业务培训班。茅桥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璇等15名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5月13日至18日,为贯彻落实好上级院关于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部署,茅桥地区检察院白勇检察长身先士卒,充当巡回检察先锋官,亲自担任巡回检察组组长,亲自策划巡回检察实施方案,率队进驻黎塘监狱带头开展为期5天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在南宁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数据互联工作。第五检察部主任方雷、副主任曹维维,刑罚执行处处长黄世峰、副处长黄海波,茅桥地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秦浩原,南宁监狱总经理黄志坚、副监狱长陈耀乐和北京华宇信息技术公司、同方赛威讯公司、北京国科政信公司的工程师及驻监检察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6月9至15日,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20名检察干警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南宁市(青秀区、邕宁区、良庆区、茅桥地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业务培训班。
8月28日,南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启生在监所处处长梁飞、公诉部副部长韦文等人的陪同下到茅桥检察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及调研巡回检察、特赦、减刑假释等业务工作情况。
10月12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继平率第五检察部方雷主任、曹维维副主任到茅桥院驻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昆仑、长堽两个工作点、驻南宁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检查工作。南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孙乡平、监所检察处处长梁飞,茅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勇陪同检查。
10月21日,南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波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邬锦峰等人的陪同下到茅桥地区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茅桥院党组成员白勇、姜学庆、谭璇、王东平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11月15日,茅桥检察院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议室召开项目验收会。会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承建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总结和汇报,仔细审查了有关材料,针对性地询问了项目建设流程,还现场查看了监控室,充分了解项目整体运行情况。最后,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能够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建设,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轮监狱巡回检察反馈会在茅桥地区检察院召开。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方雷、副主任范涛等一行五人以及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处长梁飞、茅桥检察院党组成员、各检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月24日上午,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勇一行在驻监检察室陆建光主任的陪同下进入黎塘监狱监区进行元旦节前安全检察。
12月27日上午,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姜学庆副检察长来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长堽工作区,在副所长雷海兵的陪同下与驻所检察干警深入各监室进行节前安全检察和认罪认罚制度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