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第三批申报的省内新闻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单位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此次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共8家,分别是:山西日报新媒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晚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长治日报社、忻州市融媒体服务中心、忻州市广播电视台、忻州日报社、吕梁市委新闻办、吕梁广播电视台。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要求,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19年4月28日,经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的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25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26个,应用程序20个,论坛1个,公众账号88个,共计135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公众账号名单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26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20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1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8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