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上午10:30,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C101法庭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进行公开宣判,公诉机关、被害人家属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到庭聆听宣判。刘春雷主任因远在武汉出差,叶萍书记作为被害人黄洋家属的诉讼代理人出席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座无虚席的宣判现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死亡。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被害人黄洋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林森浩关于其系出于作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属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均不予采纳。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
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播报复旦大学投毒案宣判结果
对于判决结果,黄洋父母认为可以告慰黄洋在天之灵。刘春雷律师、叶萍律师认为: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充分听取并采纳了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与他们基于专业的预判相一致,该案的审理及判决是依法、公开、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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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3新闻 :《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涉故意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凤凰网 :《复旦投毒案林森浩一审获死刑 黄洋父亲称很欣慰》
新华网 :《复旦投毒案宣判:投毒者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
四川在线网 :《复旦研究生投毒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获死刑》
搜狐资讯 :《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死刑(图)》
中国网 :《复旦研究生投毒案将于2月18日宣判(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