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近日,沭阳县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部长周明对农民工张洪波进行回访时,张洪波满心欢喜地说。
此前,张洪波等3名农民工被某室内装修施工方拖欠工资近半年。从年前开始,周明就锲而不舍地持续推动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依法督促施工方负责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对方一直不答应。周明对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其最终转变认识。
保障劳动者及时拿到足额工资,是关系基本民生的大事。值得关注的是,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仍时有发生,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高发。加之拖欠工资具有一定隐蔽性,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维权仍面临困难。
近年,沭阳县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实施集中治理。在帮助解决欠薪讨薪问题时,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加强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信访、司法等部门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除了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外,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欠薪事件的发生。
压实欠薪问题主体责任。明确“属地管理、行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等方面,明确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严格实行欠薪举报投诉“首问负责制”,并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对专用账号资金进行监管,使之不被挪作他用。对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对于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欠薪案件,采取台账销号方式,集中力量综合施策,督促欠薪单位加快解决、尽快结案。
对欠薪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于欠薪企业,让其受到行政处罚,又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深入落实欠薪案件周报告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企业诚信分类监控机制,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分级评价,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建立预发“提醒函”、出具“移交函”、下发“约谈函”、下达“交办单”的“三函一单”机制等,使欠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