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海安市公安局交警高新区中队巡逻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查获一名使用虚假身份证的男子。
6月12日上午10时许,交警高新区中队民警在海安市黄海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印有某某人力的苏州牌照面包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对民警的例行询问也是支支吾吾,不做明确回答,经查询,该男子出示的身份证信息与户籍信息不符。
★交警例行检查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翟某某今年已经57岁。用人企业工作强度大,招工要求55岁以下。翟某某为了能够获得工作,毅然决然铤而走险,从网上花100元购买了一张虚假身份证,使得其能够顺利入职。但是尹某某万万没有想到,会被交警识破。
★被查获的假身份证
被查获后,翟某某对其使用虚假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该男子移交海安市城西派出所进行深挖处理。
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同时还规定,对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